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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三章 贺礼

  暗黑大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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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王郎,你家的庄稼长得最差。”李妃儿捂嘴偷乐。


没办法,王家三口人,一个十四岁,一个九岁,一个八岁。


二妞能洗洗衣服,做做饭,王巨就乐得不行了,与人家如何比拼劳动力。


“个体户”经济最大的优点就是多劳多得,刺激了大家劳动的积极性,于是收入也就随之提高。


但王巨一家也就苦逼了。


王巨也无所谓,他还有夏国剑分红呢。再说到了年底,他就要去拜师了,离开王家寨。


“怎么办呢,不如这样,你替我帮帮忙吧。”


“好啊,怎么帮?”


“帮我撒肥。”王巨将一箩筐发酵的羊粪推到李妃儿面前。


李妃儿看着这羊粪,吓得花容失色。


王巨哈哈一乐,然后道:“李小娘子,坐下吧。”


李妃儿找了一块石头坐下。


“你看,我家很苦的。”


“恩。”


“那你还愿意嫁给我吗?”


“娘娘同意,我就同意,”李妃儿脸红红地低下头说。


没那么简单,不过王巨心中想了一想,能与一个小萝莉讲什么道理呢?反正同意,也要到六年后才成亲,那时中进士多半不可能,不过养活一家还难吗?


李万元兄妹没有呆太久,随后就回去了。


随着朱俊迎娶赵家小娘子。不问朱俊岁数,在此时延州刚刚好……


“这是王小郎送给二郎君的新婚贺礼。”朱清拿出一张黄藤纸,将它打开。


字很瘦。


这一点朱欢没有太在意,许多穷人家的孩子打小用不起笔墨纸砚,于是用树棍在沙子上写字,长大后字体往往会显得枯瘦,最典型的例子便是范仲淹与欧阳修的书法。


欧阳修书法朱欢未见过,但范仲淹的书法他却是见过的,那时候他随父亲因事得以拜见在延州的范仲淹,看到了范仲淹的字,那种字方正硬瘦的字体让他记忆犹新。


王巨与范仲淹少年时情况差不多,都很困难,即便到现在,大多数时候继续用树棍子写字,还让他弟弟妹妹用树棍子写字。


笔墨纸砚太贵了。


即便王巨记了一些心得,也是蝇头小楷。


字也不算太好,不过比以前的书法大有长进。


智商高啊,学东西快,书法长进快是正常的,若不长进,才是不正常……


字没有太在意,即便是王巨,想成为书法名家,恐怕还要许久许久。他注意的乃是一首小令:


东风夜放花千树,更吹落,星如雨。宝马雕车香满路。凤箫声动,玉壶光转,一夜鱼龙舞。


蛾儿雪柳黄金缕,笑语盈盈暗香去。众里寻他千百度,蓦然回首,那人却在,灯火阑珊处。


书贺朱家二郎与赵家四娘子新婚之禧。


闻听朱俊与赵家四娘子马上就要成亲了,对朱家王巨还是很感谢的,不管朱家是否在他身上打了投资的想法,但不帮助他呢,他又能拿朱家有什么辄?


于是打算准备一样礼物。


可又不知道什么礼物才能拿出手。想来想法,将这首小令抄袭了。可能辛弃疾这首婉约的小令有他的想法。不过让王巨搬来了,时间地点人物不对,给人造成的想法也就不同,这分明是说有很多繁华的景象,美丽的女子,但不是你朱俊的,她们只会盈盈暗香去。只有赵家四娘子,才会在蓦然回首处。境界下降了最少七成,但也不妨碍它依然是一首美妙绝伦的好词。


“倒也是一番良苦用意。”朱欢大乐。


朱清也大乐。


“说起来某还要感谢他……”


朱俊随王巨呆了大半年之久,经过这大半年的洗炼,朱俊再也不是以前那个书呆子。


仅凭借着替朱家培养了一个合格的接班人,这个恩情就大了海去。


即便亲家赵家对朱俊的转变也赞不绝口。


不过他儿子朱欢还是知道的,尽管香玉随那个扇盗宋吉消失许久,似乎那个少年多次明劝暗劝,然而儿子依然留恋不忘。因此才有了这首小令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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